壹、依據
-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」等相關規定。
-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08月23日府教特字第1130239226號函。
貳、目的:
- 發展多元化特殊教育安置型態,以切合特殊教育學生之個別化教育需求。
- 研擬適性的特殊教育服務方式,落實有教無類、因材施教之特殊教育精神。
- 提供最少限制的教育環境,期使特殊教育學生之潛能獲致最大的發展空間。
參、應徵條件:
- 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(限本國學歷)。
- 男、女不拘(男性須加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)。
- 品德良好,身心健全,服務熱心,具有愛心與耐心,無不良嗜好者。
-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、足以勝任工作內容之身心障礙者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。
- 無教師法第14條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情事者。
肆、甄選名額:本案助理員正取一名,備取一名。
伍、聘任期限:實際起聘日至114年7月31日止。
陸、工作內容:
-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,及學習、評量、生活輔導事宜。
- 協助教師訓練特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,包括如廁、清潔、用餐、穿衣襪……等。
-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,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(如受傷、情緒失控、走失…等)。
- 每日需填寫記錄各項服務內容,留校備查。
- 協助輔導室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。
柒、工作待遇:
- 工作時數:依學校行事曆上班,每天至多8小時。
- 支薪方式:以教育局核撥經費為準,聘任期間按時計資,薪資每小時183元。本案經費包含勞工保險、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金等。
- 寒暑假期間無需到校服務(勞健保續保,但不支薪),無年終、考核獎金及其他福利。
捌、報名事項:
- 報名日期:113年09月18日(星期三)上午08:00~09:30。
- 報名地點:本校輔導室(地址:桃園市觀音區草新里新生路1462號)。
- 連絡電話:03-4830160轉6300,請洽特教組長:張博楷老師。
- 報名方式:親自報名。
- 報名手續:
- 填寫報名表乙份(請自行下載並黏貼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照一張)。
- 繳驗證件:(正、影本各乙份,正本驗訖當場發還,影本請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)
- 國民身分證(男性加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)。
- 最高學歷證明。
- 特教相關經歷證明(如:研習、訓練證明、服務證明、課程學分證明等,無者免附)。
- 身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(無者免附)。
註: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,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。
- 應徵者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,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,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,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,如涉及刑責,由應徵者自行負責,應徵者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,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。
玖、甄選方式:
- 甄試時間:113年09月18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10分,逾時即放棄應考資格。
- 甄試地點:本校忠孝樓智高教室。
- 甄試方式:
- 資格審查(40%):含學歷、特教相關經歷、身心障礙證明等。
- 面試(60%):含特教相關工作資歷、服務理念、服務熱忱、特教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。
- 甄試成績平均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
註:如遇成績同分,有相關工作經驗、身心障礙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。
拾、錄取公告及報到:
- 錄取名單將於113年09月18日(星期三)下午0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ttes.tyc.edu.tw/)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欲複查成績者,請於113年09月18日(星期三)下午03時30分前親自攜帶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辦理。
- 正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單後,應於113年09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05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簽訂工作契約。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拾壹、注意事項:
- 錄取人員需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構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;每學年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構辦理9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(含特教知能及性別平等相關研習)。
-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而導致報名、甄選日程及地點有所異動時,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,恕不個別通知。
- 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或被取消錄取資格,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遞補。
- 備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有關文件,到本校辦理報到,逾期取消遞補資格。
- 錄取人員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(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合格),如體檢不合格者、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相關傳染病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、未依規定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,予以註銷錄取資格,已雇用者應予解雇。
- 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,無條件解聘,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。
拾貳、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公告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