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本土語文揪團共學專業
學習社群實施計畫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年7
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712A號令修正發布「國民中
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桃園市國中小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,鼓勵教師揪
團自組本土語文專業學習社群,同儕合作共備、協同教
學,以 提升教學成效,並透過自主規劃研習內容,強化教
師本土語 文之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提高教師本土語文能
力認證通過 率,爰訂定旨揭計畫。
三、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摘述如下(餘詳如附件):
(一)各校教師自主校內揪團,滿5人即成團,由揪團召集人填
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,向學校提出申請,再由學校協
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(送)至本市龍潭區武漢國小總務
處(地址: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)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