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立法院《國會季刊》徵稿辦法,請貴校踴躍投稿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6388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案投稿相關問題請逕洽立法院秘書處,聯絡電話: 02-2358-5151 或電子郵件: lyqtl@ly.gov.tw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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