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」辦理。 |
二、 | 依前揭要點第 6 點規定:「申請本補助之受理時間自當年度 1 月 10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,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,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,則停止受理」,自本(111)年 1 月 10 日受理以來,由於申請相當踴躍,經費業已用罄,爰依規定停止受理。 |
三、 | 有關停止受理公告事宜,請逕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參閱(https://ipb.tycg.gov.tw/home.jsp?id=21&parentpath=0,2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