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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知 教學組長 - 教務處 | 2022-05-13 | 點閱數: 221

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 5 月 21 日、 22 日辦理,請貴校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人員
說明:
一、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 5 月 21 日、 22 日辦理,本考區有 2 萬 763 名考生將於 24 所考場學校同時應考,因疫情發展快速,所需備用試場數量龐大,為使試務工作順利進行,爰請貴校鼓勵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人員,將委由各考場主動邀請或由貴校洽詢各考場。
二、另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應依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」(以下簡稱本準則)第 14 條第 2 項、第 3 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,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、前配偶、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,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,應行迴避。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(市)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」,本次擔任監試人員一般試場監考費用為新臺幣(以下同) 3,575 元;啟用備用試場監考費用為 7,605 元(未啟用費用為 6500 元)。
三、擔任備用試場監試人員防疫裝備部分,除提供口罩、面罩及手套外每位監試人員 2 日試務工作至少配置 3 套以上隔離裝備,讓監試人員免於感染風險,安心完成監試作業。
四、請貴校核予擔任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、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111 年 5 月 20 日公假參加「試務工作講習」;對於協助辦理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,並請貴校依權責核予敘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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