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年11
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。
二、「臺灣手語」已定為國家語言,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規
定,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
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。為賡
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,爰辦理本計畫。
三、國教署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,參與培訓支學
員符合規定條件者,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。相
關資訊摘要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特殊教育學校)編制
內現職正式教師(不含代理;代課教師),1校以薦派1
人為原則。
(二)報名方式:
1、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,請填具報名表(實
施計畫附件二)並先至網頁(https://forms.gle
/P37w8KtGL4ZyzJuX9)填寫報名基本資料,經
學校核章後於113年12月6日(星期五)前寄(送)
達本局(國小教育科)承辦人。
2、公告錄取名單:預計113年12月23日(星期一)前
公告,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
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(https://website.ncyu.edu
.tw/cset),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