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選送中小學國際教育教師出國入班培力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757A號函
及本局114年2月11日桃教高字第1140010996號函(諒達)
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薦送教師參加,薦送需具備積極推
動國際教育之要件:
(一) 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學校:自110學年度至113學年度
間,學校曾於3學年度(含)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
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、國際交流或學校國
際化補助(同一學年度獲多項補助者,皆視為該學年度1
次補助)。
(二) 參加遴選教師之要件: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
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劃工作之正式教師。
(三) 曾錄取參加過「113年選送中小學教師出國入班觀課計
畫」之教師或近三年已參加教育部或國教署選送出國
者,包含錄取後自行放棄者,請勿送件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