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-客語研習活動
說明: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(以下簡稱客委會)114年3月6日客會語字
第1146700046號函辦理。
二、 客語能力認證班(簡化案)每班補助講師鐘點費以36節為
原則,每節以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800元整為上限,考量
開班有文具用品、紙張、水電費等雜支需求,援例比照去
年每班補助雜支1,200元。
三、 請依據客委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之規定辦
理;計畫申請方式及相關內容請逕至客委會「獎補助線上
申請系統」申辦(網址:http://www.hakka.gov.tw/首頁/
公告資訊/獎補助專區/獎補助申辦)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