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(以下簡稱原民局)辦理「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」第2次甄選一案,請貴校公告周知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原民局111年4月1日桃原教字第111000486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甄選事宜擇摘如下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1年4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(二)甄選名額:5名;本市各區(賽夏族1名、泰雅族2名、卑南族1名及太魯閣族1名)。
(三)甄選日期及地點:另行通知。
(四)甄選資格:具原住民身分,且具原住民族委員會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」高級(含)以上或「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合格證書者。
三、旨案甄選簡章公告於原民局網站最新消息(http://ipb.tycg.gov.tw/)。
四、倘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本府原民局吳祖貽承辦人,電話03-3322101分機6684;電子信箱:10018622@mail.tycg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