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 學年度第2次公告第2次代理代課教師甄選錄取公告(未達錄取標準,從缺)
一、第2次甄選結果:未達錄取標準,從缺。
二、第3次甄選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畢業(含)以上學歷者。
於8/7(三)08:00-11:00接受報名,並於13:00辦理甄選。
缺額尚有:一般代理教師(實缺):1名(班導或科任)
本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規定,需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,
本校無障礙設施、環境之規劃及設計完善,誠摯歡迎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踴躍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