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第2次甄選結果:未達錄取標準,從缺。
二、第3次甄選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畢業(含)以上學歷者。
於1/24(五)08:00-11:00接受報名,並於13:00辦理甄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