詳如簡章
第11次甄選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。
第12次甄選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第13次及之後甄選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畢業(含)以上學歷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