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.
(03)4830160 (03)483-9299
:::

文章列表
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8 | 點閱數: 352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本市建國國小109年12月15日建小學字第1090008385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 比賽日期:110年1月16日至17日。 (二) 比賽地點:桃園市建國國小(桃園區昆明路95號)。 三、 競賽規程詳如附件,或請逕向建國國小承辦人:呂主任,電話:03-363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8 | 點閱數: 263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本府體育局109年12月16日桃體綜字第1090015770號函辦理。 二、 桃園國民運動中心現由本局委託中國青年救國團營運管理,該中心為使國小學童於寒假期間參與健康之休閒活動,110年寒假辦理各項運動營隊,請同意中心派員至桃園區及龜山區國小學校拜訪及發送簡章。 三、 活動簡章詳如附件,或請逕向桃園國民運動中心110年冬令營隊活動承辦人:楊志翔先生,03-3395877洽詢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5 | 點閱數: 249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109年12月12日華橄協字第1090000318號函辦理。 二、 競賽規程詳如附件,或請逕向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洽詢。
衛生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4 | 點閱數: 371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53346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公告重點如下: (一) 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,指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,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場所。 (二) 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,應佩戴口罩;未佩戴口罩,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1 | 點閱數: 582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8日南市教體處競字第1091496974號函辦理。 二、 比賽日期:110年1月25日至27日。 三、 比賽地點:臺南市小北A、小北B、小北C、小北E、文小45及南英棒球場。 四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9年12月18日下午5時止,採BeClass線上報名,網址:https://www.beclass.c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1 | 點閱數: 395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12月8日臺教體署全(二)字第1090041132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 報名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1月20日。 三、 比賽日期:110年3月20至21日。 四、 賽事競賽規程與報名表,請於該會網站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ctdlda.org.tw。 五、 如有疑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1 | 點閱數: 325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109年12月9日高市運競字第10931487800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訂於110年2月4日至7日假高雄市立福誠高中、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、前鎮國中、樂群國小與福康國小舉行。 三、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12月25日下午5時截止。 四、 競賽規程詳如附件,或請逕向本案活動聯絡人:黃弘欽先生,聯絡電話: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1 | 點閱數: 345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109年12月10日伍協發字第1090000127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 比賽日期:110年1月30至31日 (二) 比賽地點:高雄市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訓練中心。 (三) 報名截止:請各單位於110年1月18日前完成報名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1 | 點閱數: 696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游泳協會109年12月8日游正發字第1090000326號函辦理。 二、 比賽日期:109年1月16日至17日。 三、 比賽地點:新北市新莊國民運動中心(242新北市新莊區公園路11號)。 四、 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,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該會網站,網址(http://ctsa.utk.com.tw)請自行下載報名。 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生教組長 - 學務處 | 2020-12-10 | 點閱數: 350
一、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4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90152538號函副本辦理。 二、 查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(下稱性平法)及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」(下稱防治準則)對於校園性別事件組成調查小組之規定,均未明文規定賦予其公務人員之身分。惟依性平法第30條第5項規定:「行政程序法有關管轄、移送、迴避、送達、補正等相關規定,於本法適用或準用之。」。 三、 旨揭涉訟補助說明如下: (一) 依「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... 觀看完整文章
:::

學校選單

:::

會員登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