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本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 二、本案本局109年8月5日桃教學字第1090069429號函暨第1090069430號函計達在案,惠請各校於109年10月21日(郵戳為憑)前將旨揭案件相關申請資料免備文逕(寄)送到本市忠貞國小輔導室辦理。 三、檢送「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-「3Q達人故事甄選活動」國中組、國小組實施計畫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