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金
考量本土語言(閩南語文、客語文、原住民族語文)能力 認證測驗,認證單位於1年內舉辦數次考試,另客語認證採 多梯次辦理,爰貴校倘欲申請旨案獎勵金,請依據本要點 之獎勵申請程序,教師於取得語言合格證書後即可提供學 校查驗並填具切結書,再由學校將教師之合格證書影本及
切結書連同請領清冊,逕寄(送)至本局(國小教育科業 務承辦人),俾利後續彙辦事宜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