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化教學~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案
說明:
一、依據國教署114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445號函
及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45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持續支持旨揭計畫深耕學校發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,爰
國教署規劃於114學年度持續遴選與輔導有意願之深耕學
校,據以發展適用於我國情境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案
例,作為進一步推廣之基礎;並新增跨校際社群的申請與
運作,以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,提升跨校際社群教師教學
效能與專業發展,增進學生學習成效。
三、本案申請對象如下:
(一)原113學年度之深耕學校,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。
(二)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。
(三)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。
(四)跨校際社群:以一社群至少6名現職國中小教師,其中至
少1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,另社群至少需跨2校,同一學
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70%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