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 109 年 9 月 26 日府衛疾字第 1090246864 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(網址: https://www.tyc.edu.tw/index.jsp )首頁/肺炎防疫/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。 三、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,請協助轉本市各社 區大學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 團體知照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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