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土語文閩南語教學支援 工作人員
(現職及退休教師)換證計畫
換證資格:具備基本及專業兩項資格者
1、基本資格: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任一者
(1)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)現職教
師、退休教師。
(2)非本市但設籍本市之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
(含幼兒園)現職教師、退休教師。
2、專業資格:符合下列二項條件任一者
(1)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
證書者。
(2)持有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「全民台語認
證」B2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者。
3、現職教師:係指編制內合格正式教師。
(二)檢附資料: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送審
1、報名表正本1份(如附件1)。
2、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。
3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。
4、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影
本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「全民台語認
證」B2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影本1份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