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:
(一)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二)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三)采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二、申請程序如下:(請欲申請之學生務必於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)
(一)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(文件影本需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,並請學校承辦人加蓋職名章),交由就讀學校先行初審。
三、本次受理之3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,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,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。
四、教育局預定於110年3月間辦理審查,錄取結果將於「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」公告,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。無論錄取與否,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。
五、獎學金領取事宜:
(一)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,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。
(二)采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采盟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頒獎典禮,並請通知學生出席現場領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