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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知 教學組長 - 教務處 | 2021-11-09 | 點閱數: 2152

育部 111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一案,請貴校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(星期三)前完成薦送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 110 年 10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35397 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充裕師資來源,教育部 111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,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三、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11 年暑假或適 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「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 學分班」暨「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」,相關作業如下:
(一)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 25 人以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(二)確定開班後,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,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,並於該 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教師名單。
四、「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」薦送對象資格:
(一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、英語專長 28 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:
1、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。
2、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蓄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
(二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「自然領域專長」學分班( 2 或 4 學分班):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(含)以上未滿 5 年者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職教師之年資),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周至少 3 節。
(三)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資訊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、閩南語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、客家語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及原住民語專長 24 以上學分班。
五、案內有關下列專長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:
(一)英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曾詩媛科員(分機 7419 )。
(二)輔導專長:學輔校安室 孔科穎科員(分機 7458 )
(三)閩南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陳欣慧教師(分機 7419 )。
(四)客家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謝承祐教師(分機 7417 )。
(五)原住民語專長:國小教育科 劉勝國校長(分機 7418 )。
六、檢送旨揭「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」需求及薦送表,請貴校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點前,上網完成線上填報( 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EfBwPIFQTYjL_UYyJ7uPC-LZbV6Hmj-h7K3Q_IfKdUw/edit ),並將上開需求及薦送表核章後之 PDF 檔上傳表
單,俾利本局審查後寄至國教署憑辦。為利整體審查作業,逾期歉難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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