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活動目的:為推展正當休閒活動、提倡保齡球運動、促進身心健康 並增進全國保齡球愛好者情感交流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體育局、臺南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總會保齡球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黃金保齡球場
六、活動地點:黃金保齡球場
七、活動時間:112年10月1日(日)晚上8時
八、參加對象:全國喜愛保齡球運動之人士皆可報名參賽,參加人數約 80人次。
九、報名費:新臺幣1,000元、學生600元 (用於獎品費、場地費、工作 費、裁判費、膳雜費詳如經費概算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