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
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
(一)線上申請: 請於 113 年 3 月 25 日(星期一)前於「桃園市國民
教育輔導團教專實踐小組網站」。
(二)線上初審:113 年 4 月 30 日(二)前於網站公告初審結果及審
查意見。
(三)線上複審:113 年 5 月 17 日(五)前依初審意見於網站修正計
畫及概算表。
(四)紙本送件:社群計畫通過後,請於網站列印「教師專業學
習社群申請總表」、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表
」及「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經費概算表」等,正本
核章後於 113 年 6 月 14 日(五)前郵寄至西門國小。
(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15 號,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
業發展中心收)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