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 113 年 6 月 3 日 113 桃暉珍字第 041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宣導期程為 113 年 6 月 3 日至 10 月 31 日之平日,倘學校有旨案活動相關需求,請逕以傳真(03)4577709 、電子郵件(sound.t28@gmail.com)或填寫線上表單(https://reurl.cc/eznoNx)方式向該協會報名,並電話確認報名情形。 |
三、 | 倘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該協會歐陽欣汝專員(電話: 03-2841754),旨揭簡章亦可至本市特教資源網(https://special.tyc.edu.tw/)-特教業務單位-特殊教育科-表件下載區參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