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 學分班
學分班招生對象: (一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。 (二)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,且聘期為 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。 (三)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,且聘期為三個月以
上,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 師。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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