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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 年交通安全月主題曲 MV feat 橘子留聲機、福利熊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2bX9p5m883Y
112 年交通安全月主題曲歌詞版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dC6AhP6SF6Q
【停讓就對了】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-QoSRPuIoeg
一、
查性平法經 112 年 8 月 1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69321 號令修正公布,第 3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略以:「(第 1 項)申請人、被害人及行為人對於前條第 3 項處理之結果有不服者,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 30 日內,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復。但行為人為校長、教師、職員或工友者,申請人或被害人得逕向主管機關申復。(第 2 項)前項申復以一次為限。」。
二、
依前揭會議決議,校園性別事件之同一案件、同一標的,申復以 1 次為限,不論有無重啟調查程序,只要重為決定,即應再經申復程序,始得提起申訴、訴願等救濟程序。
一、
教育部為精進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機制,於 112 年推動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修正作業,已於 112 年 8 月 17 日至 112 年 8 月 31 日期間辦理預告(行政院公報系統網: 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index.do)。
二、
為廣納各方意見,訂於 112 年 8 月 25 日辦理旨揭會議,為不受地域限制,本次會議以直播方式提供參與,請轉知所屬於踴躍參與並惠賜卓見。
三、
旨揭諮詢及公聽會直播網址: https://youtube.com/live/ahpy7O... 觀看完整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