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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7 | 點閱數: 232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0年5月19日桃體總字第1100000210號函暨所屬空委會110年5月18日桃體空字第109021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原訂110年6月12日假本市新街國小及中壢空手道館辦理,現空委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(下稱疫情)升溫,故取消辦理今年度市長盃,另延後110年全國運動會本市空手道代表隊選拔賽至110年6月26日假本市新街國小辦理。 三、 為因應近期我國疫情升溫現況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7 | 點閱數: 326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電委會110年4月27日桃體電競字第11004270001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: (一) 比賽時間:110年6月26日及27日。 (二) 比賽地點:健行科技大學電競產業人才培訓基地。 (三) 比賽項目:英雄聯盟(團體賽)及爐石戰記(個人賽)。 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7 | 點閱數: 137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110年5月25日自協總字第1100000120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本次競賽活動日期:110年8月13日至15日。 三、 競賽規程詳如附件,或請逕向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洽詢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5 | 點閱數: 140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國立體育大學110年5月20日國體大技字第1101300059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研習因疫情嚴峻需延期辦理,待疫情趨緩時將另行通知確切辦理日期。 三、 相關問題逕洽該校李佳蓁專案助理,聯絡電話:03-3283201分機1512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5 | 點閱數: 170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110年5月17日110桃慢壘輝字第0517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原訂於110年5月23日、6月5日、6月6日、6月12日、6月20日、6月27日、7月4日,共7日,假桃園市立青埔壘球場等本市轄內壘球場舉辦,茲因考量疫情狀況將延期舉辦。 三、 本賽事相關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dst.tycg.gov.tw/)-活動訊息區查詢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5 | 點閱數: 144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太極拳委員會110年5月19日(110)桃太委字第002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原訂於110年7月11日假本市平鎮高中舉辦,茲因考量疫情狀況將延期舉辦。 三、 本賽事相關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dst.tycg.gov.tw/)-活動訊息區查詢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1 | 點閱數: 248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5月18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100017064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活動委請國立體育大學辦理,希冀透過專業人員之帶領與實際體驗,增進校長對於戶外探索之認識,進而達到對於戶外休閒運動推動成效,相關資訊如下: (一) 時間:110年6月26日(星期六)至6月27日(星期日)。 (二) 地點:國立體育大學(桃園市龜山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1 | 點閱數: 151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110年5月17日水運蹼字第1100000244號函辦理。 二、 旨揭賽事原定於5月22至23日假「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」舉辦,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,並實施相關限制措施,故該賽事將延期至7月31至8月1日舉行。 三、 更正後競賽規程詳如附件,如有疑問可逕向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承辦人:曾昱彰,電話:07-6171126洽詢。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1 | 點閱數: 232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5月18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01013087號函辦理。 二、 因COVID-19疫情加劇,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雙北市防疫等級提升至第三級,其餘為第二級防疫等級,建議取消辦理室內超過百人之活動,以及為避免遠距離跨縣市移動,因此本年度之在職增能研習活動將以下列方式進行辦理: (一) 取消五場次之實體課程(北區2場次、中區2場次、南區)。 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體育組長 - 學務處 | 2021-05-21 | 點閱數: 241
說明:   一、 依據本局110年3月25日「本市參加110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第二階段書面審查會議」決議事項及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函文辦理。 二、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(含帶隊老師)公(差)假登記,若逢例假日,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,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;如已支領裁判費、工作費者,不得再報支加班費、補休或其他酬勞。 三、 檢附旨揭各項賽事時間地點彙整表1份,另競賽規程、防疫計畫及11... 觀看完整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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