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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列表
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5-24 | 點閱數: 150
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已開放檔案應用,可提供檔案閱覽、抄錄及複製等多項服務,請參閱官方網站:首頁/便民服務/檔案應用,網址: https://ofs.tycg.gov.tw/home.jsp? id=64&parentpath=0,5,63 。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5-19 | 點閱數: 197
為辦理「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第三屆委員公開遴選計畫」第 2 次公告案,業自即日起至 5 月 24 日(星期三)止接受各界推薦或自薦人選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(如附件 1)辦理。 二、旨揭遴選計畫內容摘錄如下: (一)委員名額與任期: 1、原住民族各族群代表十四人至十八人,其中各族群代表原則上各一人,並具該族群身分,且以設籍於本市者優先。 2、專家學者三人至五人,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人。 3、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。 4、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,任期為二年;委員出缺所餘任期在一年以上者,得視實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5-11 | 點閱數: 806
本案屬桃園市重大教育政策,為推動設校事宜,奉准於 112 學年度成立籌備處,籌備處主任由本市中壢區中平國小校長兼辦籌備處主任,以利後續新設校等事務。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5-04 | 點閱數: 128
有關本市張碩芳議員服務處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變更住址為桃園區同安街 234 號。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5-04 | 點閱數: 162
一、黃議員增設中壢區青埔服務處聯絡資訊如下: (一)服務處位置:桃園市中壢區永平街 23 號。 (二)電話: 03-2870986 。 (三)服務時間: 09 : 00-18 : 00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4-21 | 點閱數: 216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(如附件 1)辦理。 二、自即日起至 5 月 12 日止接受各界推薦或自薦人選。 三、旨揭遴選計畫內容摘錄如下: (一)委員名額與任期: 1、原住民族各族群代表十四人至十八人,其中各族群代表原則上各一人,並具該族群身分,且以設籍於本市者優先。 2、專家學者三人至五人,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人。 3、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。 4、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,任期為二年;委員出缺所餘任期在一年以上者,得視實際需要,由本府原民局另依本計畫進行公開遴選,其任期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。 (二)委員候選人條件: 1、各族群代表: (1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4-13 | 點閱數: 149
一、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業已奉准更名為「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」(原-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),並自 112 年 3 月 22 日生效。 二、學校統一編號、機關代碼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傳真號碼均維持不變。 三、新校名揭牌典禮預訂於 112 年 4 月 26 日(星期三)上午 10 時舉行,敬請蒞臨指導。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4-13 | 點閱數: 183
一、為增進桃園市政府轄下各級機關、學校同仁對文化資產的認識,爰於本年度上下半年各辦理 1 場「有形文化資產講習會」,聚焦「考古遺址」、「古蹟及歷史建築」、「古物」,說明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應遵行事項。期以提供各公務機關構相關人員認識文化資產保存法,進而具體落實本市文化資產保存工作,守護傳承地方記憶。 二、活動資訊如下: (一)活動時間: 1、上半年場: 112 年 5 月 18 日(星期四),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。報名資訊詳如說明三。 2、下半年場: 112 年 11 月 16 日(星期四),上午 9 時至 12 時 10 分。預計 112 年 10 月再行函邀。 (二)活動地點: 1、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5 樓團體視聽室(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2-23 | 點閱數: 149
原校址為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 12 鄰枕山路 117 之 60 號,因內政部戶政司進行門牌整編,自本月 11 日起地址變更為「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 12 鄰協進路 88 號」
公文轉知 文書組長 - 總務處 | 2023-02-20 | 點閱數: 157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1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18027 號函辦理。 二、行政院業發布恢復實施金門、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,並以金門、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,自 112 年 2 月 7 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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