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
轉知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」,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8030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民教育階 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」。
(相關訊息詳如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