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中華民國射擊協會 111 年 8 月 11 日射競字第 1110000443 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賽事相關資料請逕至中華民國射擊協會官網查詢及下載(http://www.shootingsport.org.tw/)。 |
三、 | 有關靶場防疫措施, 12 歲以上需提供完成施打 3 劑疫苗之證明,未完成者需於「人員出入管制區」提供以下證明之一,方能進場: |
(一) | 初次入場需提供 3 天內 PCR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效力達 7 天,每超過 7 天效力需再次提供陰性證明。 |
(二) | 初次入場需提供 3 天內快篩陰性證明,效力達 7 天,每超過 7 天效力需再次提供陰性證明。 |
四、 | 本案倘有疑問,請逕洽中華民國射擊協會承辦人黃冠文,電話: 03-2115636 。 |